尊敬的基金投資者:
基金投資在獲取收益的同時存在投資風險。為保護您的合法權益,請在投資基金前認真閱讀以下內容:
一、基金的基本知識
(一)什么是基金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簡稱基金)是指通過發售基金份額,將眾多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獨立財產,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資組合的方法進行證券投資的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
(二)基金與股票、債券、儲蓄存款等其它金融工具的區別
區別事項 | 基金 | 股票 | 債券 | 銀行儲蓄存款 |
反映的經濟關系不同 | 信托關系,是一種受益憑證,投資者購買基金份額后成為基金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只是替投資者管理資金,并不承擔投資損失風險 | 所有權關系,是一種所有權憑證,投資者購買后成為公司股東 | 債權債務關系,是一種債權憑證,投資者購買后成為該公司債權人 | 表現為銀行的負債,是一種信用憑證,銀行對存款者負有法定的保本付息責任 |
所籌資金的投向不同 | 間接投資工具,主要投向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 | 直接投資工具,主要投向實業領域 | 直接投資工具,主要投向實業領域 | 間接投資工具,銀行負責資金用途和投向 |
投資收益與風險大小不同 | 投資于眾多有價證券,能有效分散風險,風險相對適中,收益相對穩健 | 價格波動性大,高風險、高收益 | 價格波動較股票小,低風險、低收益 | 銀行存款利率相對固定,損失本金的可能性很小,投資比較安全 |
收益來源 | 利息收入、股利收入、資本利得 | 股利收入、資本利得 | 利息收入、資本利得 | 利息收入 |
投資渠道 | 基金管理公司及銀行、證券公司等代銷機構 | 證券公司 | 債券發行機構、證券公司及銀行等代銷機構 | 銀行、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 |
(三)基金的分類及風險收益特征
1、依據運作方式的不同,可分為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
封閉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額在基金合同期限內固定不變,基金份額可以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得申請贖回的一種基金運作方式。
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額不固定,基金份額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場所進行申購和贖回的一種基金運作方式。
2、依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中基金、混合基金、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基金類別。
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對基金類別的分類標準,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于股票的為股票基金;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于債券的為債券基金;僅投資于貨幣市場工具的為貨幣市場基金;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于其他基金份額的,為基金中基金;投資于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或其他基金份額,但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基金投資的比例不符合股票基金、債券基金、基金中基金規定的為混合基金。這些基金類別按收益和風險由高到低的排列順序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基金中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即股票基金的風險和收益最高,貨幣市場基金的風險和收益最低。
3、特殊類型基金
(1)系列基金。又被稱為傘型基金,是指多個基金共用一個基金合同,子基金獨立運作,子基金之間可以進行相互轉換的一種基金結構形式。
(2)保本基金。是指通過一定的保本投資策略進行運作,同時引入保本保障機制,以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在保本周期時,可以獲得投資本金的基金。
(3)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與ETF聯接基金。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通常又被稱為交易所交易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簡稱“ETF”),是一種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額可變的一種開放式基金。它結合了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的運作特點,其份額可以在二級市場買賣,也可以申購、贖回。但是,由于它的申購是用一籃子股票換取基金份額,贖回也是換回一籃子股票而非現金。為方便未參與二級市場交易的投資者,就誕生了“ETF聯接基金”,這種基金將90%以上的資產投資于目標ETF,采用開放式運作方式并在場外申購或贖回。
(4)上市開放式基金(Listed Open-ended Funds,簡稱“LOF”)。是指一種既可以在場外市場進行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又可以在交易所(場內市場)進行基金份額交易、申購或贖回的開放式基金。
(5)QDII基金。QDII是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的首字母縮寫。它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經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他有關部門批準從事境外證券市場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投資的基金。它為國內投資者參與國際市場投資提供了便利。
(6)分級基金。是指通過事先約定基金的風險收益分配,將基礎份額分為預期風險收益不同的子份額,并可將其中部分或全部份額上市交易的結構化證券投資基金。
(四)投資者分類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7條的規定,基金投資者分為普通投資者與專業投資者。普通投資者在信息告知、風險警示、適當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別保護。
投資者提交的證明材料可確認其符合下列任一條件的,本公司認定其為專業投資者。沒有確鑿證明材料可確認投資者符合下列任一條件的,本公司將其視為普通投資者。
1、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等;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機構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于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托產品、經行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
3、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4、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1)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2000萬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
3)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
5、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
1)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或者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萬元;
2)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屬于本條第(1)項規定的專業投資者的高級管理人員、獲得職業資格認證的從事金融相關業務的注冊會計師和律師。
普通投資者和專業投資者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
符合上述第(4)、(5)項規定的專業投資者,可以書面告知本公司選擇成為普通投資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普通投資者可以申請轉化成為專業投資者,但本公司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同意該轉化:
1、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最近1年末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且具有1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的除專業投資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金融資產不低于300萬元或者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萬元,且具有1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或者1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的自然人投資者。
普通投資者申請成為專業投資者,應以書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確認自主承擔可能產生的風險和后果。
(五)基金評級及評級機構
基金評級是依據一定標準對基金產品進行分析從而做出優劣評價。投資者在投資基金時,可以適當參考基金評級結果,但切不可把基金評級作為選擇基金的唯一依據。此外,基金評級是對基金管理人過往的業績表現做出評價,并不代表基金未來長期業績的表現。
本公司將根據銷售適用性原則,對基金產品風險等級進行評價。
(六)基金費用
基金費用一般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在基金銷售過程中發生的由基金投資者自己承擔的費用,主要包括認購費、申購費、贖回費和基金轉換費。這些費用一般直接在投資者認購、申購、贖回或轉換時收取。其中申購費可在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收取,即前端申購費;也可在投資者賣出基金時收取,即后端申購費,其費率一般按持有期限遞減。另一類是在基金管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主要包括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約定的費用,這些費用由基金資產承擔?;鸸芾砣丝梢詮幕鹭敭a中計提一定的銷售服務費,專門用于基金的銷售與基金持有人的服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第47條的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二)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三)依法轉讓或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四)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六)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
(七)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八)基金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6條、33條的規定,投資者購買基金產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務前,應當按規定提供以下信息,并確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投資者根據規定所提供的以下信息發生重要變化、可能影響其分類或風險承受能力的,應當及時告知本公司。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職業、年齡、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注冊地址、辦公地址、性質、資質及經營范圍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來源和數額、資產、債務等財務狀況;
(三)投資相關的學習、工作經歷及投資經驗;
(四)投資期限、品種、期望收益等投資目標;
(五)風險偏好及可承受的損失;
(六)誠信記錄;
(七)實際控制投資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受益人;
(八)法律法規、自律規則規定的投資者準入要求相關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投資者應當就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本公司應按規定告知后果并拒絕向其銷售基金產品或者提供金融服務。
四、基金投資風險提示
(一)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鸩煌阢y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者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二)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合規風險等。巨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即除非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當單個交易日基金的凈贖回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的百分之十時,投資者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
(三)基金投資者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別。定期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者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并不能規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者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四)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旗下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鸸芾砣颂嵝淹顿Y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五)本公司將對基金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調查和評價,并根據基金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推薦相應的基金品種,但本公司所做的推薦僅供投資者參考,投資者應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選擇基金產品并自行承擔投資基金的風險。
(六)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22條的規定,經本公司評估認定為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類別---保守型的基金投資者不得購買風險等級為中低風險、中等風險、中高風險、高風險的基金產品。
網上交易特有風險提示:
(一)互聯網是全球公共網絡,并不受任何一個機構所控制。數據在互聯網上傳輸的途徑不是完全確定的,可能會受到非法干擾或侵入。在互聯網上傳輸的數據有可能被某些未經許可的個人、團體或機構通過某種渠道獲得或篡改。
(二)互聯網上的數據傳輸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現延遲,或因其他原因出現中斷、停頓或數據不完全、數據錯誤等情況,從而使交易出現錯誤、延遲、中斷或停頓。
(三)因地震、火災、臺風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腦故障等原因可能造成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四)互聯網上發布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分析、預測性的參考資料)可能出現錯誤并誤導投資者。
(五)投資者的網上交易身份可能會被泄露、仿冒或因投資者自身疏忽造成賬號或密碼泄露,可能給投資者造成損失。
(六)投資者使用的計算機可能因存在性能缺陷、質量問題、計算機病毒、硬件故障及其他原因,而對投資者的交易登陸、交易時間或交易數據產生影響,給投資者造成損失。
(七)其他可能導致投資者損失的風險或事項。
上述風險所導致的損失或責任,均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本公司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投資者一經使用本公司網上基金交易方式,即視為投資者已經完全了解并理解網上基金交易的風險,并且能夠承擔網上基金交易可能帶來的風險或損失。盡管如此,本著對客戶負責的態度,本公司承諾將采取先進的網絡產品和技術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客戶資料和交易活動的安全。
本公司在此鄭重提醒投資者,以上各條款均為免責條款,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不承擔與此相關的任何損失和法律責任。
五、服務內容和收費方式
(一)服務內容
本公司直銷中心向投資者提供以下服務,并有權依據投資者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增加、修改這些服務項目,更新的服務項目內容可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電話(010-88576097)咨詢。
1、對基金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調查和評價,提出適合何種風險等級基金產品的適當性匹配意見。
2、基金銷售業務,包括基金(交易)賬戶開戶、基金認(申)購、基金贖回、基金轉換(限開通轉換業務的基金)、基金轉托管、定額定投(限開通定投業務的銀行卡)、交易撤單、修改基金分紅方式、基金賬戶關鍵/非關鍵資料修改、取消登記/銷戶等業務。
3、基金網上交易服務:
本公司目前僅對個人投資者持有已開通網上交易的銀行卡客戶提供基金網上交易服務,包括基金(交易)賬戶開立、認購、申購、贖回、基金轉換(限開通轉換業務的基金)、定額定投(限開通定投業務的銀行卡)、交易撤單、分紅方式變更、基金賬戶非關鍵(指聯系電話/手機/郵件/通訊地址等)資料修改、交易密碼修改和查詢等服務;
投資者申請使用網上交易業務前,應認真閱讀有關網上交易的協議與規則,了解網上交易的固有風險;請投資者慎重選擇交易方式,并妥善保管網上交易信息,特別是基金賬號、賬戶密碼和證書等身份、交易信息。
4、短信及郵件服務,包括交易確認、基金凈值提示、分紅提示等:
短信及郵件服務需要投資者自行訂制,如客戶致電客服中心或以郵件、短信和留言等方式取消短信郵件服務的,該服務將不再進行發送。
5、電話服務:包括自助語音服務和人工服務。
6、基金知識普及和風險教育。
更多基金投資者服務內容及詳情請見基金相關法律文件及本公司最新公告。
(二)收費方式
基金投資者需按每只基金的基金份額發售公告、最新更新的基金招募說明書和本公司最新發布的其它相關公告所約定的費用標準在辦理相關業務時繳交認購、申購、贖回、基金轉換、轉托管等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銷售服務費除外)。銷售服務費以及與基金運作相關的管理費、托管費、證券交易費等由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規定從基金財產中支付?;鹜顿Y者可登陸本公司網站查閱相關更新的基金招募說明書和相關基金公告了解基金相關費用標準。
六、基金交易業務流程
投資者欲了解各類基金的詳細業務流程可以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電話或登陸本公司網站,仔細閱讀各基金的招募說明書、業務指引以及本公司關于基金交易業務的相關公告。
投資者在本公司直銷中心或網上交易平臺成功提交賬戶申請及交易申請僅表示本公司對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本公司對申請的確認。投資者應根據基金招募說明書的規定的時間起通過電話或網上的方式進行查詢確認結果。
七、投訴處理和聯系方式
(一)國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投資者可以通過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電話或以書信、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對營業網點所提供的服務提出建議或投訴。對于工作日受理的投訴,原則上當日回復,不能當日回復的,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對于非工作日受理的投訴,原則上在順延的第一個工作日回復,不能及時回復的,延長時間不超過7個工作日回復。聯系方式如下:
客服熱線及投訴電話:400-819-0098(免長途話費)
客服中心傳真:010-88576097
投訴信箱: tszx@gowinamc.com
直銷中心電話:010-68779108
直銷中心傳真:010-68779103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外大街168號騰達大廈2008室
郵編:100044
(二)監管機構
基金投資者也可通過電話、書信、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投訴。聯系方式如下:
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
聯系電話:010-88088086
傳真:010-88088012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6號金陽大廈6層
郵編:100033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聯系電話:010-58352888(中國證券投資者呼叫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2號交通銀行大廈B座9層
郵編:100033
(三)申請仲裁
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的,基金投資者可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基金合同約定的地點。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基金法律文件,選擇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基金。本公司和基金管理人承諾投資者利益優先,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態度為投資者提供服務,但不能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能保證基金的最低收益。投資者可登錄中國證監會網站(www.csrc.gov.cn)查詢基金銷售機構名錄,核實本公司基金銷售資格。
銷售人員姓名(臨時填寫):
銷售人員從業證書編號(臨時填寫):
基金銷售機構名稱:國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負責人:孫靜
網址:www.croweglobal.net
客戶服務中心電話:400-819-0098
客戶服務中心傳真:010-88576097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外大街168號騰達大廈2008室
郵編:100044